[转帖]陆俭明教授的几道汉语题

清风出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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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俭明教授出题

以下几个问题摘自陆俭明教授的“博士生培养杂议”(外语教学与研究,2001年1月):

(1) 单音节形容词作状语为什么绝对不能加“地”? 双音节形容词作状语能加“地”吗? 为什么? 请举实例说明。

(2) “他把衣服洗干净了”能说,“他把一件衣服洗干净了”不能说,为什么? 可是“他不小心把一个热水瓶打了”又能说了,这又为什么?

(3)《现代汉语词典》上说,动词“借”有“借进”和“借出”两个意思。这说明,动词“借”既有[+给予]的语义特征,又有[+取得]的语义特征。试联系跟动词“给”相关的句式,以实例从语法上加以证明。

(4) “你不要吃了”、“你不要去了”和“你不要吃”、“你不要去”都可以说(当然意思上有区别) ;但“你不要丢了”、“你不要摔( = 摔跤) 了”可以说,而“ ※你不要丢”、“ ※你不要摔( = 摔跤) ”却不能说,为什么? 其中有无规律可循?

(5) “香蕉烂的不要买”、“价钱贵的不要买”、“扣子不好看的不要买”三句话是否一样?从中能得出些什么规律性的东西? 能得到一些什么样的启示?
 
单音节形容词作状语一般不加“地”。例如:
    快说 慢走 高举 轻放
  双音节形容词(包括形容词的重叠形式)作状语一般加不加“地”均可。例如:
    热烈(地)欢迎 详细(地)询问 认真(地)学习 
    公开(地)道歉 痛痛快快(地)喝一杯
  表示状态的双音节形容词作状语必须加“地”。例如:
    愤怒地说 爽朗地笑 谦虚地表示 严肃地对待 整齐地露出来
http://phhualian.smjk.edu.my/bc/yufa/juzichengfen/zhuangyu.htm

请问:如果形容词作状语后加“地”,那还是形容词吗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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